创新驱动,加快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
——访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
“在全面推进数字福建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新阶段,省政府出台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,其核心是以人为本、创新驱动,将有利于科学务实、健康有序地推进全省智慧城市建设。”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。
健康有序推进全省智慧城市建设
近年来,国家积极推动智慧城市建设,全国超过200个城市启动智慧城市建设,我省南平市、莆田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、福州市仓山区等地率先获得住建部智慧城市试点,厦门、泉州正抓紧谋划建设。三大电信运营商在我省也纷纷与各设区市签订合作建设协议,并已分别启动了一批项目。
为健康有序推进全省智慧城市建设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数字办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财政厅、科技厅、公安厅、交通运输厅、通信管理局、质监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了智慧城市顶层设计,从智慧城市发展目标、构成要素、组成关系和实现路径等方面,研究制定了《数字福建智慧城市总体框架》,在此基础上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,研究制定《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》,并细化编制了《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发展评价指标体系》。
近日,省政府正式印发了《关于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标志着数字福建迈进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慧化并举发展,多层次、全方位、宽领域同步推进的新阶段,正式拉开了我省“智慧化”建设序幕。文件确立了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发展方向和目标,明确了主要建设任务,提出了有别于数字化阶段的建设新模式和应用新模式,不仅有较高的理论性、框架性,更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,为制定规划和建立机制奠定了基础、提供了依据,是未来我省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。
建设新平台推进新应用发展新业态
《意见》明确提出:到2020年,全省智慧化应用体系建成,实现信息化条件下新政务、新经济、新生活、新城市,并细化提出了阶段目标和分类目标。
围绕目标定位,《意见》从数字化任务、智慧城市公共平台、行业重点工程、综合应用工程等方面,提出了我省智慧城市工作任务,主要体现在以下“三个新”:
建设智慧城市新平台。除了加快完成数字化建设、网络化应用的任务外,提出了构建智慧城市感知平台、服务支撑平台、应用交付平台三大平台,重点是推进视频感知系统、位置感知系统、识别感知系统、属性感知系统、感知传输网,以及新一代通信网络、物联网能力基础平台、云计算平台、天基信息平台、大数据服务平台、新一代数据环境建设,构建智慧城市统一的服务交付平台。
推进智慧城市新应用。提出了建设高效便民的电子政务、推进城市管理和服务智能化的任务和要求,针对城市管理的重点、热点和难点问题,规划了环境资源智能化应用、运行设施智能化应用、服务设施智能化应用,以及智慧城市综合应用工程等重大应用,提升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水平。
发展智慧城市新业态。通过实施企业智能化制造工程、口岸智能化应用工程、物流智能化管理工程、网络信息服务创新工程,培育高成长、带动性强的新兴产业,同时,通过发展智能装备,推进全流程智能化,推动传统产业现代化。
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应用新模式
《意见》提出,我省智慧城市建设除了三项新任务之外,还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,避免再走数字化阶段“先分散再整合”的老路,力戒碎片化、低水平的应用,必须积极探索我省智慧城市建设应用新模式,同样也体现了“三个新”:
推行智慧建设新模式。提出了推行顶层设计、统筹规划、平台化、集约化建设新模式,把智慧应用系统的集成融合贯穿于系统设计、开发、部署、共享、协同等全过程,推动系统、数据、服务的集成融合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,《意见》引入了“网络空间”的概念,推进网络、系统、数据、应用和服务等多层次的互联互通,构建起便捷访问各类信息系统、完全覆盖各种业务对象的网络空间。
建立智慧应用新模式。一是打造政务工作新模式,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网络平台迁移,加强政务预警,实施政务主动服务,加强政务协同,深度开展政民互动,实施智慧政务,提升政务管理、服务和决策能力。二是通过智慧城市建设,建立城市全要素、全过程、全动态、可视化、空间化的智能化管理新模式,实现城市要素“透彻感知、自动运行、协同处置、精细管理、智能决策”应用新模式。三是构建市民生活新模式,全社会形成基于网络的新生活,资金流、信息流、服务流大幅向网上迁移,大幅减少物理空间不必要的活动。
建立建设运行新机制。一是进一步健全数字福建统筹全省信息化工作的体制机制,强化资源共享和整合集成。改革信息中心设置和管理,普遍推行信息服务派出模式。建立服务外包,促进社会化采购。政务信息归属政府所有,并实施统一管理和应用调度。支持社会力量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利用。二是加快现有政策法规信息化条件下的适应性改造,推动社会活动向网络空间迁移,鼓励开展网络化服务。普遍推行基于网络空间的新型政务工作模式。建立网上协同、网下协作、双空间高度融合、服务标准一致的城市管理运行新模式。
同时,《意见》还从“健全推进机制、加强标准建设、发挥市场作用、拓宽资金渠道、提升创新能力、构建安全体系、强化评价引导”七个方面提出了数字福建智慧城市保障措施。
“下一步,省发改委、省数字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出台智慧城市配套文件,做好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培训,组建数字福建智慧城市联盟,开展数字福建智慧城市试点,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建设,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指导工作,全力推动数字福建智慧城市加快建设。”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。
加快完成数字化建设加快完成数字化建设
加快业务数字化建设。加快开发通用基础应用、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行业应用平台,到2016年尽快将主要业务信息化率提高到90%,业务信息数字化率提高到90%,文件证照普遍实现数字化应用。
加快业务网络化应用。全面推广政务业务全流程电子化、网络化应用,大幅减少纸质材料使用;政务网上办理成为主流方式,到2018年网下办理比例控制在10%以内。
加快推动业务信息共享。建设更加丰富、动态的人口、法人、信用、文件证照、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,普遍实现政务信息在线复用、验证等应用,推动工作模式创新。
加快基础空间信息数字化。统筹推动城市各类地下管线、地面建(构)筑物等各类设施、土地资源、河网水系、道路交通、园林绿化等相关信息空间化改造,形成城市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和时空平台,实现“一张图”共享应用。
建设智慧城市三大公共平台
◆感知平台,深度感知城市运行
视频感知系统。整合公安、交通、城管、运营商等视频信息,建设统一视频接入平台、图形图像分析处理平台,实现城市可视化管理。
识别感知系统。统筹建设感知终端,强化感知终端集成,实现目标对象的连续识别和相关信息的获取、处理、传送、共享,普遍满足气象、水环境、污染源、危险源等领域的监测、预警、处置需要。
位置感知系统。建设全省位置信息公共平台,汇聚基于北斗、GPS、通信站点等多种定位信息,统筹满足位置应用需要。
感知传输网。建设统一的智慧城市感知网络,规范末端网络传输模块和技术标准,确保感知传输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。
◆公共平台,提供统一支撑服务
新一代通信网络。建设数字福建·宽带工程,实现光纤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,终端接入带宽达到50M以上,50%家庭达到100Mbps。加快4G网络覆盖,实现WLAN基本覆盖城市公共区域;加快向下一代互联网迁移;加快改造广播电视网络;推动卫星通信应用。
物联网能力基础平台。提供感知终端管理、信息汇聚、目录组织、信息共享等功能,实现终端统一识别和接入,以及信息集成分发。
云计算平台。建设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,实行资源集中管理应用,普遍推行云端服务。
天基信息平台。建设统一的遥感数据共享平台、天空地一体化通信平台,统一提供天基信息服务。
大数据应用平台。建设分布式大数据存储系统、计算模型、仿真系统、机器学习算法库等,提供大数据分析、挖掘处理、知识发现等能力,满足预测预警和辅助决策需求。
政务数据云平台。以人、组织、地、物、事为对象,整合建设全生命周期动态数据库,推动数据聚合应用,形成支撑智慧城市运行的信息资源服务体系。
电子认证云平台。完善电子认证服务体系,形成包括证书申请、审核、生产及远程受理等可靠的电子签名认证体系,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和数据签名服务,为数据电文提供可靠性认证服务。
◆交付平台,实现服务一体化
建设应用注册、认证服务、内容管理、服务提交、呼叫服务等系统,构建智慧城市统一的服务交付平台(服务总线或服务网关),为应用提供身份识别、信息聚合推送、权限管理等服务。各类应用系统统一向平台开放服务接口、提供资源,通过平台调用其他部门开放的服务,统一利用服务交付平台受理请求和提交服务。
推进智慧城市五大重点工程
◆建设环境资源智能化工程,实现集约利用
建设陆地资源监控平台,加强对土地、矿产、森林、农业种植以及水土流失等的监控,提高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。
建设水资源监测平台、水资源利用调配智能化系统、水污染治理智能化系统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信息系统等,提升城市供水服务、用水安全、节水降耗等水平。
建设海洋资源监控平台、渔船位置信息服务平台、海上安全生产管控系统等,加强对海洋水质、海域、海岛、岸线、渔港、海水浴场等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的监控。
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平台和大气环境质量检测预警平台,实现自动化实时监测预警,加强大气重点污染源管理,为建设“清新福建”提供保障。
◆建设运行设施智能化工程,实现智能管理
发展智能交通,建设公交、道路、港航、物流智能化工程,推动车联网、船联网发展,实现交通诱导、智慧控制、调度管理和应急处理的智能化,保证交通安全和提高运输效率。
统筹推进城市规划、国土利用、城市管网、园林绿化、环境保护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数字化、精准化,提高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科学化水平。
建设能耗计量监测平台,实现能源优化调配和节能降耗;发展智能电网,支持分布式能源的接入、居民和企业用电的智能管理;发展智能水务,构建覆盖供水全过程、保障 供水质量安全的智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。
◆建设服务设施智能化工程,实现便捷服务
建设食品药品安全追溯系统,建立覆盖原料来源、生产、加工、销售、服务等各个环节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平台。积极推广“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”的应用与普及。
建设危险源监控系统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、应急救援系统等,实现对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,并对潜在危险进行预警、跟踪和处置。
建设健康远程监护平台等,利用物联网技术,为包含老年人在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状况监测、预警、应急处理等服务。
建设智慧旅游平台,包括景区综合管理系统、一卡通平台、手机随身游应用、景区商圈营销平台,提升旅游资源开发水平,支撑旅游产业发展。
建设智慧医疗系统、公共卫生预测预警系统、居民健康系统等,建设基于可穿戴技术的智能健康服务平台,利用物联网、远程视频、仿生学等技术实现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。
建设教育服务云平台,推动实施“宽带网络校校通、优质资源班班通、网络学习人人通”,实现覆盖范围更广、内容更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,为全体学习者提供个性化选择与主动推送相结合的终身学习服务。
建设楼宇智能化系统,包括变配电监控系统、电梯智能监控平台、安全防范监控系统、停车场管理系统及通信自动化系统(综合布线、无线网络)等,实现建筑设施、设备、节能、安全的智慧化管控。
发展连接两岸、面向全国的数字出版平台,建设电子图书馆、电子杂志、电子报等系统,发展特色数字文化产业,推行数字文化网络出版、网络服务。
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,整合基层队伍、信息、终端、空间等网格资源,推行“前台一口受理、后台分工协同”业务模式,方便居民办事,减轻基层负担。
发展智能居家,推动家用电器网络化、智能化应用,建设区域数字家庭云服务平台;推广家居照明、家庭安防、家庭影音、家庭环境等智能化技术。
◆建设产业经济智能化工程,推动转型升级
企业智能化制造工程。推广工业控制嵌入操作系统、基于互联网系统设计与仿真协同服务等,加快重点领域装备智能化,推广数字化控制技术,集成创新一批数控装备;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,推广以人机智能交互、柔性敏捷生产为特征的智能制造方式,扩大工业机器人规模化应用,推广生产设备智能控制和增材制造(3D打印)技术;培育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。
口岸智能化应用工程。推进口岸“单一窗口”管理,实现“一次申报、一次查验、一次放行”。建设两岸证书交换互认平台、口岸信息共享查验平台,以及货物船舶通关联检系统等,促进口岸查验部门业务协同,推动我省成为两岸电商桥梁和枢纽。
物流智能化管理工程。建设智能物流公共服务平台,统一车、船、货、箱、人的电子标示技术规范,统一建设覆盖路、场站、港口的物流感知网络,推进仓储服务、溯源系统等集成,构建山海一体、连接闽台、泛在化、智能化的物流平台。
网络信息服务创新工程。实施信息消费创业促进工程,培育数字出版、电子图书、电子阅读、游戏动漫等产业,加快构建信息加工和创新为主的新业态。推动运营商参与智慧城市平台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,深化闽台通信业合作和无线城市试点。设立互联网创业孵化器。扩大引进台湾电子信息服务业,促进两岸合作,形成“闽台网络信息创新圈”。
公共服务社会化开发工程。鼓励政务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安全有序开放信息资源,委托社会进行专业化、市场化开发和运营,培育信息产业。
产业信息深度开发工程。推动应用从单个企业内部向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转变,提升产业集群组织效率和生产效率。推动产品深度开发,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。鼓励发展数据挖掘、商业分析、数字家庭等新型服务,加速信息和知识向产品和服务、资产和效益转化。
◆建设综合应用智能化工程,实现业务融合协同
公众智能化综合应用工程。整合构建新一代政务服务门户(政务通平台、市民个性化政务主页、政务移动应用等),运用大数据、智能终端、信息聚合推送等技术,改进公共服务方式,加快推行新型信息服务,为市民提供主动化、精细化服务。
政府智能化综合应用工程。建设城市运行智能化管控综合平台,全面汇聚城市运行监控、预测预警、综合决策、应急指挥等功能和运行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