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毕业生和在职人才的《入户指标卡》用章将于8月1日起启用电子印章,《户口迁移证》背面不再加盖毕业生报到专用章及同意办理的业务用章。
据了解,深圳市2013年人才引进工作于5月15日正式启动。自业务办理之日起,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用相关电子印章,目前已启用的电子印章分别为:1.毕业生接收业务的《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》和《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》使用“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接收业务专用章(电子)”;2.在职人才引进业务的《招用员工通知》、《调动员工通知》和《调动通知》使用“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业务专用章(电子)”。
8月1日起,毕业生和在职人才的《入户指标卡》用章,将启用“深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指标卡专用章(电子)”。已在我市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到市、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后,领取《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》,市、区人力资源部门不再在毕业生所持的《户口迁移证》背面加盖市、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专用章及同意办理的业务用章。